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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資料組 - 研習進修 | 2018-10-29 | 點閱數: 254
主旨:有關本局委請平南國中辦理本市「桃園市 107 年度暨 108 年度生涯發展教育及技藝教育宣導研習活動-適性教育發展國中教師職群增能體驗學習活動」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 107 年 9 月 20 日桃教學字第 1070078278 號函續辦。
二、旨揭研習相關資訊如下:
(一)參與對象及限制:本市國中教師(含校長、主任、組長、導師、輔導教師及各領域教師,不含職員),請各校鼓勵輔導老師與九年級導師踴躍報名。每人至多參加二場為原則,每場每校以兩名為限,各場次額滿為止。
(二)研習日期及地點:
1、 107 年 11 月 21 日(三)於永平工商(教師場)。
2、 107 年 11 月 28 日(三)於新生醫專(教師場)。
3、 107 年 11 月 30 日(三)於建行科大(主任場)。
4、 107 年 12 月 12 日(三)於新興高中(教師場)。
5、 107 年 12 月 26 日(三)於育達高中(教師場)。
6、 108 年 01 月 11 日(三)於大興高中(校長場)。
7、 108 年 03 月 20 日(三)於永平工商(教師場)。
(三)報名方式:請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登錄報名(開課單位:平南國中),並依各場次規定完成報名程序。
三、本市所屬學校請准予研習人員及工作人員以公(差)假登記,所遺課務由各校教務處協助安排代理代課,代課鐘點費由各校人事費支應,如有不足,則依相關規定向本局申請。其餘人員請所屬單位惠予公(差)假登記。
四、檢附旨案實施計畫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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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適性教育發展國中教師職群增能體驗學習活動-公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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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適性教育發展國中教師職群增能體驗學習活動計畫.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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