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轉知「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度甄選試務防弊指引」1 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局 113 年 3 月 25 日桃教政字第 1130027718 號函辦理。 |
二、 | 邇來他機關辦理甄選試務工作時,發生應考人員利用新興科技裝置舞弊或委託槍手頂替代考等情形。為強化本局各項甄選試務工作期間之保密防弊作業機制,爰訂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度甄選試務防弊指引」,期以強化本局暨所屬各級學校辦理試務工作期間之保密防弊意識,確保甄選試務工作過程周延,樹立本市進用教育人員公平、公正形象。 |
三、 | 檢附「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度甄選試務防弊指引」1 份,貴校倘須辦理甄選試務時,請參考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