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廣達文教基金會 104 年 5 月 28 日廣達教字第 1040527001 號函辦理。
二、簡章訊息如下:
(一)申請規範:曾參加廣達游於藝計畫之學校,由學校單位進行推薦。
(二)申請時間:即日起至 104 年 6 月 18 日(四)止(以郵戳為憑)。
(三)送件方式:將相關表件以掛號寄至「廣達文教基金會-廣達創藝 DNA 獎學金申請 收」(臺北市士林區後港街 116 號 9 樓)。
三、旨揭簡章請至廣達文教基金會官網( http://www.quanta-edu.org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