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 依據桃園市立興南國民中學 109 年 11 月 13 日興國資字第 1090007393 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研習對象為本市特教業務承辦人、特教教師、普教教師、教保員、教師助理員、相關專業人員及家長,全程參與研習者核予研習時數 3 小時,出席人員請學校予以公(差)假登記。 |
三、 | 本研習訂於 109 年 12 月 4 日(星期五)下午 1 時 30 分至下午 4 時 20 分,假本市興南國中視聽教室(地址:中壢區育英路 55 號)辦理。 |
四、 | 本案報名方式:請於各梯次研習前 1 日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網址: https://special.moe.gov.tw/)→研習報名→桃園市→學年(109)、學期(上)、登錄單位(興南國中)報名,並請報名人員逕行上網查詢錄取與否。 |
五、 | 檢附旨揭研習計畫,亦可至本市南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網址: https://sites.google.com/mail.hnjh.tyc.edu.tw/tcsserc10)下載參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