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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資訊組 - 重要訊息 | 2021-01-29 | 點閱數: 260
主旨: 為鼓勵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寒假在家自主線上學習」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局 110 年 1 月 25 日桃教體字第 1100007779 號函、 109 年 12 月 29 日桃教資字第 1090119035 號函、 109 年 8 月 19 日桃教小字第 1090074900 號函暨 109 年 3 月 9 日桃教中字第 1090019930 號函辦理。
二、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及早事先規劃學生線上課程教學與學習,鼓勵學生善加運用線上學習平臺及學習資源工具,在家自主學習,使學習不間斷。
三、 為引導及協助學生進行線上學習,教育部設置「防疫不停學-線上教學便利包」( https://learning.cloud.edu.tw/onlinelearning/#),本局設置「肺炎防疫─學生學習資源」( https://www.tyc.edu.tw/home.jsp?id=531&parentpath=0,41 ),請貴校於學校網站首頁公告連結,或設置學校線上課程教學與學習平臺專區,俾親師生掌握及運用數位資訊實施線上課程。
四、 為鼓勵教師引導學生善加運用線上學習平臺與學習資源工具,協助學生寒假期間學習不間斷,本局特規劃獎勵機制如下:
(一) 時間: 109 學年度寒假期間。
(二) 形式
1、 同步直播教學:單一班級每次授課時間 30 分鐘以上。
2、 非同步教學:教師須派送線上學習課程(含教材及學習單),並掌握學生學習成效。
(三) 人數:以單一班級授課為原則,參與課堂學生人數為原班級學生人數 50%以上。
(四) 獎勵
1、 教師獎勵:線上課程符合上述形式及人數,報經學校審核通過者,每位教師每次課堂核發本局績優狀 1 紙,可累計。
2、 學校獎勵:學校獲獎勵教師人數達學校教師員額 25%以上者,得申請補助教學設備經費新臺幣 1 萬元整;獲獎勵教師人數達學校教師員額 50%以上者,得申請補助教學設備經費 2 萬元整。
(五) 學校應於 109 學年度第 2 學期開學後 1 個月內函報教師獎勵名單,俾憑辦理後續事宜。
五、 考量疫情持續變化,請貴校務再次盤整學校補課計畫、線上教學資源、資訊設備及網路平臺等,確保線上課程執行無虞,維護學生學習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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