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資格條件:
(一) 具大學(含)以上畢業者。
(二) 具有經費核銷經驗、活動規劃及執行能力、對英語教學有興趣者。
(三) 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如:Word 、 Excel 、 Power Point 等)。
(四) 具工作熱誠、溝通協調能力及細心負責,且能掌握作業時效。
(五) 具自小客車駕照尤佳。
(六) 須於桃園市內,每星期出差 1 至 2 次。
二、 工作項目:
(一) 協助辦理桃園市提升國中小學生英語學習成效實驗計畫業務。
(二) 負責經費管理及辦理核銷事宜。
(三) 協助處理計畫內庶務性行政工作(如:一般文書資料處理、收發公文、處理會簽文件、文具用品採買)。
(四) 依計畫書內工作目標、內容、核定之經費概算及預定進度確實執行,並按時陳報工作成果。
(五) 訪視各參與計畫之國中、小學並即時反映各校教學現場情形。
(六) 協助辦理定期會議及撰寫會議記錄。
(七) 定期至各計畫學校蒐集資料並歸檔。
(八) 計畫主持人交辦之相關事宜。
三、 報名方式:
(一) 採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應徵人員請於即日起至 110 年 3 月 19 日止,檢齊報名資料: 1.個人簡歷表。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影本。請至本校網頁下載:http://www.lsjh.tyc.edu.tw。上開文件於郵寄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專案助理】,逾期恕不受理。
(二) 甄選通知: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校得予從缺。
(三) 本次甄選正取 1 名,得增列候補 2 名,依錄取成績高低擇優依序候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3 個月內。
(四)進用期間:自通知到職日起至計畫結束,若專案計畫經費停止補助,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濟。
(五)聯 絡 人:王主任,連絡電話: 03- 4575200 轉 210 或楊主任分機 7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