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本局 110 年 3 月 31 日桃教政字第 1100024818 號函續辦。 |
二、 | 旨揭計畫摘錄如下(詳見實施計畫): |
(一) | 實施對象:本市公私立國中小學生,分國小中年級組(3-4 年級)、國小高年級組(5-6 年級)、國中組(7-9 年級),共計三組。 |
(二) | 實施方式: |
1、 | 參賽主題:以「廉潔、品格」為主題自由發揮(可參考桃園市 12 個品格教育核心價值:誠信、負責、欣賞、尊重、孝敬、感恩、勤儉、正義、禮節、合作、關懷、謙恭),完成四格漫畫創作。 |
2、 | 送件方式: |
(1) | 自即日起至 110 年 4 月 28 日(星期三)止。請各校於報名截止日前,將參賽作品親送或郵寄(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至桃園市瑞埔國小(桃園市楊梅區中興路 133 號)輔導室收,封面請註明『110 年廉潔及品格教育四格漫畫比賽』。 |
(2) | 參賽作品均不退件,請自留底稿;未錄取作品,主辦單位無辦理退件作業。 |
(三) | 公告結果: 110 年 5 月中旬由本府教育局另函公告獲選名單。 |
(四) | 獎勵: |
1、 | 本府政風處及教育局預訂於 110 年 5 月底假瑞埔國小辦理頒獎活動表揚得獎者,得獎作品同步展示於會場。 |
2、 | 四格漫畫比賽項目:得獎者,可獲得獎狀及禮卷;指導老師亦核予行政獎勵(獎額詳見實施計畫)。 |
3、 | 參賽作品獲選者之指導老師身分非屬公教人員者,核敘獎狀一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