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請各校依排定時間進行審查作業,說明如下:
(一)審查時間:
1、 110 年 5 月 26 日(星期三):
(1)上午 9 時 30 分至 12 時:大園區、大溪區、八德區、復興區、新屋區、楊梅區、龍潭區、觀音區。
(2)下午 1 時至 4 時:桃園區、蘆竹區、龜山區、中壢區、平鎮區。
2、 110 年 5 月 27 日(星期四):各校補件時間(上午 10 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至 4 時)。
(二)審查地點:桃園市立同德國民中學(桃園市桃園區南平路 487 號)。
(三)相關資料請依申請表、志願表、積分證明文件(正本請各校先行審核,審查時僅需提供影本,惟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及審核人員之職名章)之順序排列,積分證明文件亦請依申請表上積分項目之順序排列。
(四)與會人員協助配合以下防疫措施:
1、請配合學校實施量測體溫、手部酒精消毒及配戴口罩等防疫措施。
2、請自備環保杯。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0.5.21 日桃教中字第 1100046069 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