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388
  • slider image 386
  • slider image 385
  • slider image 383
  • slider image 384
  • slider image 389
  • slider image 390
:::

關於龍興 關於龍興

行政團隊 行政團隊

教學團隊 教學團隊

龍興電子相簿 龍興電子相簿

程式作業繳交 程式作業繳交

龍興國中點點滴滴 龍興國中點點滴滴

:::
訪客 - 一般公告 | 2021-05-27 | 點閱數: 194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110 年 5 月 20 日桃社障字第 1100045137 號函辦理。
二、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防疫策略,減少身心障礙者出入醫療機構等高風險場域,衛生福利部於 110 年 5 月 19 日以衛授家字第 1100700650 號函示, 110 年 10 月 31 日(含)以前身心障礙證明效期屆滿須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者,其辦理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之完成期限,於 110 年 5 月 14 日尚未屆至者,統一延長至 110 年 12 月 31 日。
三、 本府社會局已另行以書面通知身心障礙者至區公所辦理原證明註記事宜,以利其以原證明繼續享有相關權益。
四、 倘遇民眾持有身心障礙證明申辦業務但未註記效期效延長時,為保障身心障礙者權益,請先洽其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進行資格確認(諮詢電話如附件),以資周延。
  •  
    1) 各地方政府身心障礙證明諮詢電話.docx
:::

113教學正常化訪視專區 113教學正常化訪視專區

龍興創造力資優班專區 龍興創造力資優班專區

升學資訊專區 升學資訊專區

語文競賽專區 語文競賽專區

AILEAD線上學習平台 AILEAD線上學習平台

數位學習專區 數位學習專區

政令宣導問卷網 政令宣導問卷網

校內搜尋 校內搜尋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

龍興志工服務區 龍興志工服務區

空氣品質監測網 空氣品質監測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