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萬能學校財團法人萬能科技大學 104 年 6 月 24 日萬招字第 1040000619 號函辦理。
二、該校推廣教育中心訂於 104 年 9 月至 105 年 1 月辦理「104 學年度 EMBA 學分班」,課程說明如下:
(一)招生對象:具有報考研究所資格者(大學以上畢業者或同等學力)。
(二)課程時間:每週六上課一天,依簡章說明。
(三)本課程修畢且成績合格者,經考取該校經管所,得依規定申請抵免學分。
(四)收費、報名方式及相關課程資料請至該校推廣教育中心 http://www.cec.vnu.edu.tw/查詢。
三、課程聯絡人:(03)451-5811 轉分機 20705 方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