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110 年 6 月 16 日中市教特字第 1100043945 號函副本辦理。
二、臺中市 110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章(以下稱簡章)調整後續相關作業時程、報到方式及放棄安置結果方式,說明如下:
(一)報到時間: 110 年 7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前。
(二)餘額安置網路報名: 110 年 7 月 14 日(星期三) 至 110 年 7 月 16 日(星期五)。
(三)餘額安置公告安置結果: 110 年 7 月 28 日(星期三)。
(四)其餘期程無修正。
(五)報到方式請依各安置學校所訂之方式辦理,另放棄安置結果請依修正後簡章規定採傳真或郵寄方式交予安置學校辦理放棄安置,並請於傳真或由郵寄後致電安置學校確認。
三、本案修正後簡章公告於下列網站,請轉知學生及其家長知悉:
(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全球資訊網(https://www.tc.edu.tw/)→科室業務→特殊教育科→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專區。
(二)臺中市特教資訊網(http://spec.tc.edu.tw/)。
(三)臺中市臺中啟聰學校(https://thdf.tc.edu.tw/p/426-1088-11.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