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110 年 11 月 11 日新北教特字第 1102158970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說明會分教師場及家長場,重要資訊摘要如下: |
(一) | 教師場: |
1、 | 第 1 場: 110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五)下午 1 時至 4 時假中和高中(行政大樓 5 樓)辦理。 |
2、 | 第 2 場: 110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五)下午 1 時至 4 時假新店高中(傳藝樓 3 樓)辦理。 |
(二) | 家長宣導場訊息說明如下: |
1、 | 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及高級中等學校中重度班: 110 年 11 月 21 日(星期日)上午 9 時 20 分至 12 時 50 分假泰山高中(圖書館)辦理。 |
2、 | 高級中等學校一般類科: |
(1) | 第 1 場: 110 年 11 月 20 日(星期六)上午 8 時 20 分至下午 1 時 10 分假中和高中(行政大樓 5 樓)辦理。 |
(2) | 第 2 場: 110 年 11 月 27 日(星期六)上午 8 時 20 分至下午 1 時 10 分假新店高中(傳藝樓 3 樓)辦理。 |
三、 | 倘貴校學生欲報名新北市 111 學年度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請派員參加教師場次研習,並視學生需求轉知家長場次資訊,並依規辦理報名事宜(詳見附件)。 |
四、 | 所屬教師參加本案研習,請學校秉權責依教師請假規則辦理。 |
五、 | 檢送新北市 111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宣導說明會實施計畫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