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0 年 11 月 22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00155803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簡章業於 110 年 11 月 15 日公告於下列網站: |
(一) | 111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 https://adapt.set.edu.tw/。 |
(二) | 國教署特教網路中心: https://www.aide.edu.tw/。 |
(三) | 總召學校─國立和美實驗學校: https://www.nhes.edu.tw/。 |
三、 | 本案涉及學生升學權益,請貴校業務承辦人務必詳閱簡章,並將相關訊息轉知校內欲參加旨揭安置之學生及其家長,並依簡章規定期程協助辦理相關報名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