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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室 - 一般公告 | 2021-12-15 | 點閱數: 276

指揮中心考量目前國內已持續提升 COVID-19 疫苗接種量 能,為積極防範國際疫情嚴峻及新型變異株威脅,降低社 區傳播風險,自 111 年 1 月 1 日起,教育部、經濟部、勞動部 及衛生福利部業管之部分場所(域)防疫指引將強化 COVID19 疫苗接種規範,以嚴守社區防線。規範原則如下: (一)學校現職教職員工皆應接種 COVID-19 疫苗 2 劑且滿 14 日 (自施打疫苗當日即計算第 1 日),未完成接種者須提供每周 1 次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 PCR 檢驗陰性證明。 (二)學校新進教職員工首次入校服務前,除完成接種 COVID19 疫苗 2 劑且滿 14 日,應同時提供 3 日內抗原快篩(含家用 快篩)或 PCR 檢驗陰性證明。 (三)倘教職員工曾為 COVID-19 確診個案,且持有 3 個月內由衛 生機關開立之解除隔離通知書者,可暫免檢具 COVID-19 接種證明。惟於首次服務前,仍應提供 3 日內 PCR 檢驗陰 性證明,並應於解除隔離滿 3 個月後,速完成 COVID-19 疫 苗 2 劑接種。 (四)倘新進教職員工經醫師評估且開立不建議施打 COVID-19 疫苗證明或個人因素無法施打者(含僅接種 1 劑及接種 2 劑 後未滿 14 日者),於首次入校服務前,應提供 3 日內 PCR 檢 驗陰性證明,後續須每週 1 次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 PCR 檢驗陰性後,始得提供服務。

疫苗接種相關資訊如下,請尚未接種疫苗之人員儘速完成接種: (一)COVID-19 公費疫苗預約平台:https://1922.gov.tw/ (二)本市 COVID-19 防疫資訊站:https://covid-19.tycggov.tw/page/202106290001.html (三)本市 Moderna 疫苗設站地點及時間:https://reurl.cc /emr4mR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0.12.14 日桃教體字第 1100115500 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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