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資格條件:
(一) 具大學(含)以上畢業者。
(二)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之情事。
(三) 品行端正態度誠懇、主動積極、具良好溝通能力及服務熱誠。
(四) 具備電腦等文書處理能力(具網路剪輯能力尤佳)。
二、 工作項目:
(一) 承辦全市國小至本中心職群試探相關事宜。
(二) 承辦高中職師資及專案師資至本中心授課相關事宜。
(三) 辦理課程及營隊所需物資、材料採購及核銷相關事宜。
(四) 辦理示範中心環境、安全之檢核及確認等相關事宜。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 報名方式:
(一) 採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應徵人員請於即日起至111年1月12日止,檢齊報名資料:1.報名表及個人簡歷表。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國民身分證影本。請至本校網頁下載:http://www.lsjh.tyc.edu.tw。上開文件於郵寄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專案助理】,逾期恕不受理。
(二) 甄選通知: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校得予從缺。
(三) 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2名,依錄取成績高低擇優依序候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進用期間:自通知到職日(預估111年3月1日)起至計畫結束,若專案計畫經費停止補助,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濟。
(五)聯 絡 人:黃組長,連絡電話:03- 4575200轉620或楊主任分機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