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公私立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服 務中心、短期補習班等各類教育機構,倘因縣市政府宣布 停課、預防性停課、改採線上教學、暫停或延期辦理各類 活動、或各類為因應疫情而採取之措施者,如 COVID-19 疫 苗接種等,於前項情形期間,家長如有親自照顧學童之需 求,得申請防疫照顧假,前述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 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如爺爺、奶奶等)。
(桃園市政府 111.2.10 府教體字第 1110028398 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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