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388
  • slider image 386
  • slider image 385
  • slider image 383
  • slider image 384
  • slider image 389
  • slider image 390
:::

關於龍興 關於龍興

行政團隊 行政團隊

教學團隊 教學團隊

龍興電子相簿 龍興電子相簿

程式作業繳交 程式作業繳交

龍興國中點點滴滴 龍興國中點點滴滴

:::
公告 人事室 - 一般公告 | 2022-02-21 | 點閱數: 181

(一)有關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無論從中國大陸機場入境或 不入境轉機,皆屬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下 稱兩岸條例)第 9 條所稱「進入大陸地區」之行為,赴陸 前均須依該條例第 9 條相關規定申請許可或報准(大陸委 員會 106 年 1 月 26 日陸法字第 1050401010 號函參照)。另 「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 法」第 6 條第 1 項業已明定,該等人員轉乘經由大陸地區 機場、港口之航空器、船舶或其他運輸工具至其他國家 或地區,須經申請始得進入大陸地區。

 (二)旨揭有關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搭船赴中國大陸港口, 為兩岸條例施行細則第 3 條所稱「中共控制之地區」,無 論上岸與否,皆屬兩岸條例第 9 條所稱「進入大陸地 區」,仍應受兩岸條例第 9 條等相關規定之規範,於赴陸 前申請許可或報准。

(內政部移民署 111.2.16 日移署入字第 1110022749 號函) 

  •  
    1) 1110221.pdf
  •  
    2) 1110221-1.pdf
:::

113教學正常化訪視專區 113教學正常化訪視專區

龍興創造力資優班專區 龍興創造力資優班專區

升學資訊專區 升學資訊專區

語文競賽專區 語文競賽專區

AILEAD線上學習平台 AILEAD線上學習平台

數位學習專區 數位學習專區

政令宣導問卷網 政令宣導問卷網

校內搜尋 校內搜尋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

龍興志工服務區 龍興志工服務區

空氣品質監測網 空氣品質監測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