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女童軍會 111 年 3 月 2 日桃女童雯字第 111007 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欲申請者請於 111 年 4 月 11 日(星期一)前將相關資料逕送(寄)至桃園市女童軍會(330 桃園市桃園區南平路 487 號)辦理,逾期或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
三、 | 本案聯絡人:桃園市女童軍會張曼萍小姐,電話: 0983-941789 、 03-3464304 。 |
四、 | 旨揭辦法及推薦表請逕至中華民國女童軍總會網站(https://www.gstaiwan.org)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