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104 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要點」1 份,請查收。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04 年 7 月 9 日藝演字第 1040002255 號函辦理。
二、本( 104)學年度新增東南亞語系類,相關規定請詳參實施要點。
三、本學年度指定曲目(福佬語系、客家語系)將於 7 月中下旬於官網公布,請逕行下載,為尊重著作權與智慧財產權,請支持正版並經由合法管道取得樂譜。
四、旨揭要點同時公布於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網站(http://www.arte.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