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學習資源
程式作業繳交
資訊教育專區
空氣品質監測網
| 主旨: | 有關 111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遴派一案,請查照並協助辦理。 |
| 說明: |
| 一、 | 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 111 年 4 月 18 日中選務字第 1113150036 號函辦理。 |
| 二、 | 111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定於 111 年 11 月 26 日(星期六)同日舉行投票。 |
| 三、 | 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58 條、第 59 條及公民投票法第 24 條準用前開法律規定,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半數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選舉委員會得洽請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推薦後遴派之,受洽請之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受遴派之政府機關職員、學校教職員,均不得拒絕。 |
| 四、 | 依上開規定,基於選舉業務需要,惠請各機關及所屬機關學校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及協助辦理,並請鼓勵同仁踴躍參與投開票所工作。 |
龍興國中fb專頁
龍興創造力資優班專區
114教學正常化訪視專區
升學資訊專區
語文競賽專區
數位學習專區
龍興國中閱讀專區
龍興影音頻道
龍興課程計畫區
政令宣導問卷網
校內搜尋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
龍興志工服務區
訪視評鑑宣導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