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 111 年 3 月 10 日桃教體字第 11100189014 號函續辦。
二、本案研習資訊說明如下:
(一)目的:
1、聘請專家學者,說明空氣汙染概論與空氣品質資訊,以 利各校增進相關專業知能。
2、透過全市教學演示分享,指導學生認識空品資訊及因應之基本知能。
(二)參加對象:本市永續續校園與環境教育輔導團團員、全市國中小教師及各校環境教育承辦人員。
(三)辦理時間: 111 年 7 月 6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假龍潭國小活動中心舉行。
(四)報名方式:請至本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