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111 年 7 月 4 日桃分署諮字第 1114805505 號函辦理。
二、 本計畫為鼓勵畢業青年積極尋職並穩定就業,勞動部於 111 年 6 月 15 日訂定發布旨揭計畫,提供本國籍年滿 15 歲至 29 歲,且於 110 年 10 月 1 日至 111 年 9 月 30 日期間畢業之青年就業獎勵最高新臺幣 3 萬元整。
三、 為利青年瞭解旨揭計畫,請貴單位協助將計畫相關資訊置於所屬官網、社群平台,以揭露相關資訊予民眾(專頁網址: https://reurl.cc/x9ql2e )。
四、 隨函檢送旨揭計畫規定、常見問答及圖卡等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