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學習資源
程式作業繳交
資訊教育專區
空氣品質監測網
| 主旨: | 轉知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以下簡稱原民局)辦理「111 年度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設置補助計畫」第 4 次甄選一案,請貴校公告周知,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原民局 111 年 7 月 27 日桃原教字第 1110012662 號函辦理。 |
| 二、 | 旨案計畫甄選報名相關事宜摘擇如下: |
| (一) |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11 年 8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5 時止,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受理。 |
| (二) | 甄選名額: |
| 1、 | 本府員額 1 名。 |
| 2、 | 本市各區(阿美族 1 名、泰雅族 2 名、布農族 1 名、賽夏族 1 名、卑南族 1 名、太魯閣族 1 名)共計 7 名。 |
| (三) | 甄選日期:另行通知。 |
| (四) | 甄選地點:本市原住民族文化會館。 |
| (五) | 甄選對象: |
| 1、 | 具原住民身分者。 |
| 2、 | 具原住民族語言能力相關證明者: |
| (1) | 具原民會「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含)以上或「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者。 |
| (2) | 具原民會「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合格證書者。以本條件錄取之人員,應於到職後 2 年內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最遲於 113 年報考並於 114 年 3 月通過。 |
| 三、 | 本案甄選簡章公告於原民局網站最新消息( http://ipb.tycg.gov.tw/)。 |
| 四、 | 檢附旨揭計畫甄選簡章 1 份。 |
| 五、 | 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原民局吳祖貽承辦人,電話: 03-3322101 分機 6684 ;電子信箱: 10018622@mail.tycg.gov.tw 。 |
龍興創造力資優班專區
114教學正常化訪視專區
升學資訊專區
語文競賽專區
數位學習專區
龍興國中閱讀專區
龍興影音頻道
龍興課程計畫區
政令宣導問卷網
校內搜尋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
龍興志工服務區
訪視評鑑宣導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