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 111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及 111 年 8 月 11 日 召開之本市 111 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學生美術比賽籌備會議 決議辦理。
二、比賽重要日程事項摘錄如下:
(一)承辦學校:陽明高中(北區)及自強國中(南區)。
(二)報名日期: 111 年 9 月 17 日(星期六)至 111 年 9 月 25 日 (星期日) 23 時 59 分前至《桃園市學生美術比賽報名網 站》( http://art105.tyc.edu.tw/)以校為單位為學生 報名。
(三)作品送件日期: 1、國小組: 111 年 10 月 4 日(星期二)。 2、國中、高中職組: 111 年 10 月 5 日(星期三)。
(四)評選日期: 111 年 10 月 15 日(星期六)。
(五)成績公告日期: 111 年 10 月 18 日(星期二)。
(六)未獲全國賽代表權作品退件日期: 1、國小組: 111 年 10 月 19 日(星期三)。 2、國中、高中職組: 111 年 10 月 20 日(星期四)。
(七)書法類入選作品現場書寫日期: 111 年 10 月 21 日(星期 五),桃園市現場書寫規範將另函公告。
三、比賽重要事項提醒如下,餘未盡事宜請詳讀旨案比賽要 點: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未完成網路報名者,不予 收件,報錯組別者亦不予收件。
(二)繪畫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西 畫類中,需現場創作之類組暫不公告,該類組獲本市學 生美術比賽前三名者,其作品經全國賽評審委員擇優 者,應參加 111 年 11 月 12 日(星期六)下午 1 時 30 分於郵 政博物館舉行之現場創作(時間、地點如有變更另行通 知)。
(三)版畫類作品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得以透明膠片 覆蓋,未乾透者不收。高中(職)組作品 100-200 字介紹 內需註明版種及材質。
(四)另請貴校注意參賽學生作品規格大小是否符合比賽要點 規範,不合者一律退件處理。
四、本案事涉學生重要權益,務請貴校承辦人員、指導教師詳 閱,並請確實轉知所屬學生及家長,以確保學生參賽權 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