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仁和國小辦理「桃園市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入校輔導專家增能工作坊,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 111 年 8 月 25 日桃教資字第 1110077910 號與 111 年 9 月 19 日仁小輔字第 1110006978 號函續辦。 |
二、 | 目的:為協助推廣數位學習、鼓勵教師參與數位學習工作坊與公開授課等,辦理本市入校輔導專家增能工作坊,組織本市推動數位學習有興趣與經驗之教師,提升本市入校輔導專家能量。 |
三、 | 參與對象(需同時具備下列資格者): |
(一) | 已完成數位學習工作坊(一)與(二)研習。 |
(二) | 本市公立高國中小學現職教師、校長,係指下列資格者之一。 |
1、 | 本市教育部 C.數位學習講師培訓合格講師(數二講師)。 |
2、 | 本市數位學習精進方案之重點學校人員。 |
四、 | 時間及地點: |
(一) | 第一梯次 111 年 10 月 1 日(星期六) 9:00-12:00 ,仁和國小二樓 校史室 |
(二) | 第二梯次 111 年 10 月 5 日(星期三) 13:30-16:30 ,仁和國小二樓 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 |
五、 | 講師: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劉遠楨教授 |
六、 | 報名方式: |
(一) | 請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點選「活動查詢」,點選「活動編號」輸入「E00101-220900002」或「E00101-220900001」報名(主辦單位:仁和國小)。 |
(二) | 報名後請將數位學習工作坊(一)與(二)研習證明下載或截圖、及數位學習講師培訓合格講師認證信(或網頁截圖)後,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 liping@mail.rhps.tyc.edu.tw 江莉萍組長收。 |
(三) | 重點學校人員免寄證明文件,由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主動審查後通知。 |
七、 | 請貴校鼓勵所屬教師踴躍參與,並於課務自理原則下核予參與教師公假登記,全程參與者,各場次依研習時間核予研習時數。第一次入校輔導需經教育部輔導專家陪同審查後通過,列為本市輔導專家團隊名單,協助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入校輔導工作。 |
八、 | 本計畫聯絡窗口如下:桃園市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設於仁和國小)電話: 03-3076626#311 江莉萍組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