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新聞處 111 年 9 月 26 日桃新綜字第 1110004323 號函辦理。 |
二、 |
為響應交通部針對每一季所制定之四季交通安全宣導主題( 本季宣導主題為「非號誌化路口行車安全」),惠請協助自 111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11 年 10 月 31 日止,於電子看板播放旨揭標語;並請將標語播放情形(含照片 2 張)於本年 10 月 31 日(星期一)前至 10 月份道安宣導成果雲端表單(https://forms.gle/mY3TbgMWtrGwvzeh7)填報,以利本府新聞處彙整宣導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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