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111 年 10 月 31 日府交安字第 1110303565 號函辦理。 |
二、 | 為降低本市 10 至 12 月短期交通事故死傷人數,請協助利用各項時機與管道加強宣導「騎乘機車應配戴安全帽、駕駛機車應具備合法駕照、騎車不超速」。 |
三、 | 為利辦理交通安全教育宣導,相關教材資源如下: |
(一) | 168 交通安全入口網/教材文宣:https://168.motc.gov.tw/ |
(二) | 機車危險感知教育平台:https://hpt.thb.gov.tw/ |
(三) | 交通安全教育課程模組及教學示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已置於「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領域議題/相關議題/檔案分享/安全教育專區,請貴校參考運用(https://reurl.cc/8o339j )。 |
四、 | 另學校如查有學生無照駕駛情事,請確實依本局 111 年 10 月 3 日桃教學字第 1110090951 號函(諒達)辦理輔導事宜,俾防違規行為再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