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111 年度 「運用各種媒體宣導交通安全觀念及政策計畫」(桃市 62101 ),及交通部「四季交安專案」辦理。 |
二、 | 為有效宣導交通安全訊息,及響應交通部針對每一季所制定之四季交安宣導主題(本季宣導主題為「非號誌化路口行車安全」),請自本( 111 )年 12 月 1 日起至本年 12 月 31 日止,惠予協助於電子看板播放附件之交通安全標語。 |
三、 | 請將前開交通安全標語之播放情形(含照片 2 張)於本年 12 月 30 日(星期五)前至 12 月份道安宣導成果雲端表單(https://forms.gle/dSj6FMrZN7fhwJRD8 )填報,以利彙整宣導成果。 |
標語 |
生命無價,酒後請找代駕。 |
避讓救護車,行善積陰德。 |
騎車勿開遠光燈,前車順行不刺眼。 |
騎車要駕照,戴好安全帽。 |
年紀大是塊寶,騎車路況要看好。 |
駕車禮讓長輩,大家平安賦歸。 |
閃光紅燈前,先停車再向前。 |
看見「停」標誌,停車確認再行駛。 交通部及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
停止線當前,停車確保生命線。 交通部及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
閃光紅燈是支道,請停讓幹道先行。 交通部及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