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新聞處 112 年 1 月 16 日桃新綜字第 1120000248 號函辦理。 |
二、 | 為有效宣導交通安全訊息並配合微型電動二輪車新制上路,降低本市交通事故死傷情形,請自 112 年 2 月 1 日起至同年 2 月 28 日止,協助於電子看板播放交通安全標語、「悲劇是可以避免的」及「您不可不知道的新規定」等影片之國語、臺語及客語版本(雲端連結:https://reurl.cc/Z1x4EA),並請將前開交通安全標語之播放情形(含照片 2 張)於 112 年 2 月 24 日(星期五)前至「桃園市 112 年 2 月份道安宣導成果雲端表單(https://forms.gle/eRjcVg2aboW2iYUDA)」填報,以利本府新聞處彙整成果。 |
三、 | 若無電子看板,亦可運用網站或無聲廣播系統播放。 |
桃園市政府新聞處2月交通安全宣導標語:
1.開車不滑手機,安全不陷危機。
2.開車當心路口,減速停讓再走。
3.騎車左轉,方向燈打好打滿。
4.沒有駕照騎車,地府為你開門。
5.年紀大是塊寶,騎車路況要看好。
6.長輩行動慢,請減速禮讓。
7.閃光紅燈前,先停車再向前。
8.看見「停」標誌,停車確認再行駛。
9.嗨,你的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了嗎?
10.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戴安全帽。
交通部與桃園市政府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