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 33001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 號 14 、 15 樓 承辦人:約僱助理 褚芳妤 電話: 03-3322101#7592 電子信箱: 10043166@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立龍興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 年 2 月 8 日 發文字號:桃教高字第 1120010958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三 (376735100E_1120010958_ATTACH1.pdf 、 376735100E_1120010958_ATTACH2.doc 、 376735100E_1120010958_ATTACH3.doc 、 376735100E_1120010958_ATTACH4.xls) 主旨:轉知南投縣政府 111 學年度第 2 學期「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 學 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暨相關申請表件各 1 份, 符合 資格者請於 112 年 3 月 24 日前提出,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 112 年 2 月 6 日府教學字第 1120030808 號函 辦 理。 二、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仁愛鄉仁愛國小高裕明主任,聯絡 電 話: 049-2802373 分機 16 。 三、檢附南投縣政府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 1 份供參。 正本:本市各大專院校、本市各市立高中(不含特教學校)、本市各私立高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