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112 年 2 月 9 日北市教特字第 1123002646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簡章重要訊息摘述如下: |
(一) | 報名資格(須符合以下三項條件) |
1、 |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中學畢業或具同等學力學生。 |
2、 | 應屆畢業生 111 學年度畢業不受年齡限制,非應屆國民中學畢業生年齡 21 足歲以內民國 91 年 8 月 1 日以後出生且未具高中或高職學籍者。 |
3、 | 持有效期限內之聽覺障礙身心障礙證明或直轄市、各縣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證明。 |
(二) | 報名日期: |
1、 | 郵寄報名:即日起至 112 年 3 月 3 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 |
2、 | 現場報名: 112 年 3 月 1 日(星期三)至 3 月 3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至聽資中心報名。 |
(三) | 安置結果公告: 112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三)前。 |
(四) | 報名方式:請將報名表件掛號郵寄「10371 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 3 段 320 號臺北市立啟聰學校聽障教育資源中心」(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前開地點。 |
三、 | 旨揭簡章及相關表件請可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 http://www.doe.gov.taipei/)、臺北市聽障教育資源中心網站( http://www.tmd.tp.edu.tw/rchi/)及臺北市立啟聰學校網站( http://www.tmd.tp.edu.tw/)下載運用。 |
四、 | 倘對本安置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臺北市聽障教育資源中 心承辦人游儲毓組長,電話 02-25924446 轉 6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