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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 - 重要訊息 | 2023-02-14 | 點閱數: 134

雲林縣政府 函 地址: 640201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 2 段 515 號 承辦人:謝巧莉 電話: 05-5522404 傳真: 05-5350800 電子信箱: 60418@yl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政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 年 2 月 7 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二字第 1122409332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112YE04168_1_07152254854.odt 、 112YE04168_2_07152254854.doc 、 112YE04168_3_07152254854.doc 、 112YE04168_4_07152254854.xls) 主旨:有關本縣 111 學年度第 2 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 自起 112 年 2 月 15 日(星期三)至 112 年 3 月 30 日(星期四) 止受理申請,請惠予公告周知並轉知符合資格學生依限提 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雲林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辦法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凡設籍本縣 6 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 (二)學業成績平均在 80 分以上及體育成績 70 分以上(無體育 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未享有其他公設獎學金及非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 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三、每學期獎學金名額及每名金額如下: (一)國民中學:學生 300 名,每名新臺幣(以下同) 1,500 元。 檔  號: 保存年限: 9 1120031021 ■■■■■■ 12_教育局 ■■■■■■■ 收文:112/02/07 ■■■■■■■ 有附件 ■■■■■■ A041400_國中教育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裝 . . . . . . . . . . . . . . . . 訂 . . . . . . . . . . . . . . . . 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2 頁,共 3 頁 (二)高級中學(含職校):學生 125 名,每名 2,000 元。 (三)大專院校(包含研究所):學生 100 名,每名 3,000 元(五 年制專科學校前 3 年視同高中職校標準核給),大專院校 部分請教育部惠予協助轉知。 四、本獎學金名額及金額得視本府年度預算編列增減之,申請 程序說明如下: (一)申請學生填妥申請書並備齊相關證明文件,各項證明文 件如為影本,請學校須於每頁加蓋學校證明章並加註 「與正本相符」字樣;另申請表及導師證明務請加蓋學 校關防。 (二)申請資料由學校初審合格後,請依學業成績高低排序統 一造冊(請務必仔細核對學生姓名有無錯別字,以維學生 之權益),「申請名冊」(如附件),並務必將電子檔寄送 sakura125@go.edu.tw 信箱,主旨請註明:「(學校名稱) 111-2 雲林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 電子檔檔名:「(學校名稱)獎學金申請名冊」。 (三)公、私立高中倘設有國中部、高職部者,請區分高中 組、高職組、國中組之案件分別繕造申請名冊。 (四)大專院校倘設有五專部者,請區分高職組(五專一至三年 級)、大專組(含五專四至五年級)之案件分別繕造申請名 冊。 (五)請貴校將「申請名冊」、「申請表」(請用新表,勿用舊 表)、「學期成績證明」、「清寒證明」(以鄉鎮市公所 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或家境確有困難經導師證明者,免 附村里長之清寒證明)初審彙整後,免備文逕寄(送)本 57 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裝 . . . . . . . . . . . . . . . . 訂 . . . . . . . . . . . . . . . . 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3 頁,共 3 頁 縣久安國小石櫻怡老師收(地址: 640 雲林縣斗六市久安 南路 120 號,信封上請註明「111-2 雲林縣中等以上清寒 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 (六)本案請確實轉知學校導師、學生家長,並進行校內審查,以達本案助學之功能。 五、所送資料不論合格與否均不退件,格式不符、逾期、未經 核章、證件不符,視同資料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經審 核錄取者,本府將另函通知學校妥備相關文件轉發本獎學 金。 六、本要點及申請表件可逕自本府教育網/行政資訊公告/獎助 學金布告欄下載( https://education.yl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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