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函轉國立成功大學台灣文學系辦理教育部委辦之「112 年度中等學校本土語文閩南語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第二階段報名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成功大學 112 年 5 月 2 日成大文院字第 1122101140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專班由教育部全額補助學分費,進修教師僅須負擔新臺幣 1 萬元之保證金(於修畢規定學分後全額退還)及課堂所使用之講義、書籍等費用。 |
三、 | 為顧及花東及離島地區教師進修權益,依「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在職進修作業要點」規定,補助花東及離島地區教師進修期間所需交通費與住宿費;該補助費另案由教育部專案補助。 |
四、 | 報名資格: |
(一) | 中等學校之專任在職教師。 |
(二) | 中等學校之代理、代課或兼任在職教師。 |
五、 | 報名方式(缺一不可): |
(一) | 填寫報名表單並上傳報名資料(報名表單: https://reurl.cc/gZpnAN )。 |
(二) | 寄送紙本檔案。 |
(三) | 需檢附之資料請參閱報名簡章。 |
六、 | 重要時程: |
(一) | 報名及文件寄送日期(郵戳為憑):即日起至 112 年 5 月 19 日止。 |
(二) | 錄取名單公告:預計於 112 年 5 月 31 日,公告於本校台灣文學系網頁(網址: https://twl.ncku.edu.tw/)。 |
七、 | 聯絡資訊:國立成功大學台灣文學系台語師資班辦公室。 |
(一) | 聯絡電話: 06-2757575 轉 52638 。 |
(二) | 聯絡信箱: taigipan_a@taigi.org 。 |
八、 | 檢附旨案報名簡章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