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該會 104 年 8 月 27 日學障(華)字第 10408002 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參加人員由所屬單位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 |
三、 | 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聯絡人:黃千榕社工員,電話:(02)27364062 、(02)27360297 分機 802 ;傳真:(02)27363694 。 |
四、 | 隨文檢附協會來函及旨揭活動簡章 1 份供參,亦可至本局特殊教育科科網公文附件處(http://www.tyc.edu.tw/ses/index.php?pid=effort)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