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04 年 9 月 9 日桃教中字第 1040067636 號函辦理。
二、本課程授課內容分專題演講與教育專題實作,教育專題實作含教育專題、教育法規、教育名詞、教育實務研討與試題分析,將邀請中小學校長指導。
三、本課程授課期程自 104 年 10 月 17 日起至 12 月 26 日止每個星期六上午 8 點至下午 5 點上課,上課時間詳如附件,共計授課時數 88 小時,收費 3 萬元整,課程結束後發給結業證明書。
四、報名人數不足 20 人時,將取消開班,超過 50 人時,該校得按報名繳費先後次序決定上課人選或分班上課。該校保留因授課教授個人因素彈性調整課程之權利。
五、本案該校聯絡人:教育專業發展研究所林淑燕小姐。電話: 04-8511888 轉 1771 。 Email : te4008@mail.dy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