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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 |
| 一、依據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112 年 7 月 5 日高師大進字第 1121005556 號函辦理。 |
| 二、旨揭招生簡章相關內容如下: |
| (一)開設班別: 「生命教育」教師在職進修專長增能學分班 |
| (二)招生對象: |
| 1、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在職專任教師。 |
| 2、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
| 3、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任教,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並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資格之該科外籍之在職教師。 |
| (三)錄取資格暨錄優先順序: |
| 1、第一順位:「具合格教師證書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在職專任教師」。 |
| 2、第二順位:「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
| 3、第三順位:「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任教,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並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資格之該科外籍之在職教師」。 |
| (四)招生人數及名額: 每班招收 30 名學員,未達 25 人由該校決定是否開班,所繳之相關文件一律不退還。 |
| (五)上課地點: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 116 號。 |
| (六)收費標準:學分費由教育部全額補助(包含講義),若有其它費用(如書籍費)則需自費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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