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 112 年「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重點工作項目基準表辦理。 |
二、 | 請於各項大型活動、所屬公佈欄、電子看板及網站上協助張貼宣導海報及宣導民眾慎選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之公共營業場所,以保障生命、身體、財產安全。 |
三、 | 相關活動宣導照片電子檔,請於 112 年 8 月 25 日前送本府參存(電子郵件請傳送: 10017285@mail.tycg.gov.tw ),俾憑後辦。 |
宣導語 4 則
1 、聰明的消費者,為保障您的安全,慎選投保公共意外責任 險之公共營業場所。
2 、提醒消費者拒絕購買來歷不明、標示不全的商品,以保障 您的消費權益。
3 、經營特定行業者,登記營業項目應包括特定行業種類,以免受罰。
4 、經營資訊休閒業,登記營業項目應包括資訊休閒業,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