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龍興國民中學112學年度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服務方案特教助理人員甄選
一、報名資格:
基本條件:1.品行優良,無犯罪紀錄。2.具有愛心、耐心及同理心,並能接受及願意
照顧身心障礙學生者。
報考人員資格:性別不拘,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資格者,有特教相關資
歷者優先遴聘。
二、工作內容:
1.身心障礙學生在校生活照顧、其他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
2.配合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偶發事件。
3.協助教師輔導身心障礙學生活能力,包括如廁、清潔、用餐、穿著、午休等。
4.在學校相關人員督導下,協助身心障礙學生學習(國語、數學、英語為主)、評
量、生活輔導事宜,個別協助學生肢動訓練、語言訓練等。
5.協助教師輔導身心障礙學生之課間休閒活動、維護學生參與校內活動與比賽之安
全。
6.維護身心障礙學生參與校外參觀教學活動之安全。
7.協助辦理學校與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聯繫事項、校內特教相關會議與活動之進行。
8.服務期間必須參加桃園市政府辦理之特教專業知能研習每人每年至少 18小時。
9.教師助理員每週須填寫一張服務紀錄表,並每日上網填報學生服務紀錄。
10.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聘期及支薪方式:
1.本次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上學期聘期自民國112年8月30日起至民國113年1月19日;下
學期自中華民國113年2月16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止(寒暑假期間不需到校服務,亦
不支薪,無年終獎金。)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間,如不適任,則不予繼續聘用。
2.聘任期間按時計資,到校服務時間為上午 8時 00 分至下午 4 時 00 分,每小時薪資
176 元,每日工作以八小時為限,每週以20小時計,由兩位助理員互相協調。進用
期間依服務學生上學日出勤暨遇國定假日不須出勤。(薪資福利依據勞動基準法相
關規定辦理)
四、簡章公告:
1.自即日起至112年8月28日(星期一)止,應徵者可至本校輔導室免費領取簡章,
亦可自行下載列印。
2.公告以下網站:
本校網站(https://www.lsjh.tyc.edu.tw/)
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站(https://drp.tyc.edu.tw/TYDRP/JobQry.aspx)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400)
五、聯絡方式:本校輔導室(桃園市中壢區龍勇路100號)蕭雅慧主任 03-4575200(分
機610)
六、報名日期:
112年8月28日(星期一)早上 8時至 12 時將報名表(如附件一、二)親送至本校輔導室,並於甄選報到時備妥證件進行資格審核。(一律採親自報名方式)
七、報名費:免收甄選及報名費用。
八、甄選日期:民國112年8月28日(星期一)下午12:30前報到,13:00起進行甄選程
序。(逾時未報到者,取消甄選資格,不得異議。)
九、相關事宜請參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