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局 104 年 9 月 14 日桃教小字第 10400689871 號函續辦。 |
二、 | 為強化教師落實金融基礎教育之深耕工作,提高基本金融知識及能力,特舉辦旨揭活動。 |
三、 | 旨揭辦法摘要如下(餘詳實施計畫): |
(一) | 參加對象:本市公立與立案之私立國民中學之教師教學團隊。 |
(二) | 組別: |
1、 | 社會領域教師團隊組 |
2、 | 綜合活動領域教師團隊組 |
3、 | 其他及跨領域教師團隊組 |
(三) | 獎勵方式:經評選各組優良之教學方案(各組合計至多錄取十件,未達標準名額得從缺),每方案頒發稿費每千字新臺幣 870 元,每件上限新臺幣 3,000 元整,獲獎教師團隊由本局頒發參賽教師每人獎狀 1 紙;並由承辦單位推薦參加全國複賽。 |
(四) | 送件及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 104 年 10 月 30 日止(以郵戳為憑)。備齊書面審查資料一份及教案、教材光碟資料,以掛號郵寄至桃園市興南國中教務處,地址: 320 桃園市中壢區育英路 55 號(請於信封註明:「104 年度桃園市金融基礎教育教學行動方案徵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