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本市 112 學年度推動本土語文教學輔導訪視及本土語文績優教師暨教學支援人員評選一案,請貴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9 月 11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20112598 號函暨「桃園市 112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辦理。 |
二、 | 旨揭計畫活動辦理期程如下: |
(一) | 送件日期:自即日起至 112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一)止,每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止。 |
(二) | 收件方式:推動本土語言教學輔導訪視自評表(各校均須繳交)、本土語言績優教師暨教學支援人員推薦表、教學歷程檔案及相關資料逕寄(送)大安國小教務處(地址: 33465 桃園市八德區大安里和平路 638 號,聯絡電話: 3661419 分機 210 )。 |
三、 | 評選結果將公告於本局網站首頁( https://www.tyc.edu.tw/)「最新消息」處。 |
四、 | 檢附「桃園市 112 學年度推動本土語文教學輔導訪視及本土語文績優教師暨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評選實施計畫」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