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修正本市過嶺國中辦理「112 年度桃園市國民中學師生飛鏢錦標賽」競賽規程及報名表各 1 份,請鼓勵所屬踴躍辦理報名,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局 112 年 10 月 16 日桃教體字第 1120104078 號函(諒達)續辦。 |
二、 | 旨揭賽事訂於 112 年 12 月 9 日(星期六)假本市中壢區中壢國中活動中心舉行,教師組報名資格修正為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之專任教師、兼代理(課)教師、學校職員、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均得報名參賽。 |
三、 | 有關參與活動教師之核假,請依教師請假規則等相關法規本 權責卓處。 |
四、 | 請於 112 年 11 月 17 日前填寫報名表(附件 2 )並核單位章,將核章掃描檔與 Word 檔,兩份檔案以 Email 方式傳至 tkdgto@hotmail.com 。有關報名或比賽競賽相關事項,請電洽桃園市體育總會飛鏢委員會總幹事蘇勝宏 03-4223214 分機 2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