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局 112 年 6 月 17 日桃教小字第 1120057666 號函及桃園 市立迴龍國民中小學(以下簡稱迴龍國中小學) 112 年 11 月 15 日迴中小學字第 1120008185 號函續辦。
二、旨揭計畫摘述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一)評選內容:
1、紀錄片組:
(1)以「心三美運動」主題-問安、感謝、做好事,擇 至少一項為影片主要內容,進行活動中成員之側拍 及訪 談記錄。
(2)影片內以相片及影片混合剪輯方式呈現。
2、創意組:
(1)以「心三美運動」主题一問安、感謝、做好事,擇 至少一項為影片主要内容,進行原創影片拍攝。
(2)影片內容可以短劇、廣告、相聲、歌曲 MV 等多元方 式呈現。
(二)收件規範:
1、影片長度(含片頭及片尾)在 2 分 30 秒至 3 分 30 秒之 間。影片格式以可支援上傳至 YouTube 的檔案格式為主 (例如:.MOV 、.MPEG4 、.MP4 、.AVI 、.WMV 等)。
2、每件參選作品至多填報 3 位主要作者,需填寫「心三美 典範遴選活動報名表」、「著作權無償授權同意書」 及「參選作品授權切結書」(如實施計畫附件一、 二、三)連同影片光碟寄(送)至迴龍國中小學務處 (住址: 333 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一段 168 號),電 話:( 02 ) 820-96088 分機 313 、 310 。
(三)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 113 年 1 月 26 日(星期五)止(郵 戳為 憑)。 (四)錄取獎勵: 1、作者為桃園市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或教育局 及所屬機關人員,依「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 人員研究著作給分審查要點」核予著作分數 0.1 分(錄 取作品如由多人合作者,給分依作者人數平均之)。
2、特優、優等之作品獎勵如下:
(1)作者為桃園市市立各级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依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 「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 等規定核予嘉獎 1 次。
(2)作者為學生或非屬桃園市市立各级學校及幼兒園教 職員者,由本局核發獎狀 1 紙。
(3)本局核發特優每件作品禮券新臺幣 5,000 元;優等 每件作品禮券新臺幣 3,000 元。
3、佳作之作品,由本局核發每位作者獎狀 1 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