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學習資源
程式作業繳交
資訊教育專區
空氣品質監測網
| 主旨: | 函轉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原住民族文化及藝能認證申請作業計畫」1 份,請協助宣傳並轉知符合資格者踴躍申請,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 113 年 3 月 1 日原民教字第 1130007257 號函辦理。 |
| 二、 | 申請資格: |
| 具下列資格者之一者: |
| (一) | 經歷:曾於各級各類學校或相關機構擔任教師、講師或教學支援工 作人員,教授原住民族文化或技藝相關課程滿二年,並由任教機構學校考核甲等或評定優良者。 |
| (二) | 著作:出版或發表原住民族傳統之宗教祭儀、音樂、舞蹈、歌曲及相關著作。 |
| (三) | 事蹟:從事原住民族傳統文化、技藝工作,有具體貢獻,經地方政府、部落組織或學校推薦(原住民族耆老得以自薦方式申請)。 |
| 三、 | 受理申請期間: |
| (一) | 每年 3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
| (二) | 每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
龍興國中fb專頁
龍興創造力資優班專區
114教學正常化訪視專區
升學資訊專區
語文競賽專區
數位學習專區
龍興國中閱讀專區
龍興影音頻道
龍興課程計畫區
政令宣導問卷網
校內搜尋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
龍興志工服務區
訪視評鑑宣導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