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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有關公告「桃園市 113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聯合甄選簡章」一案,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本市 113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聯合甄選計畫辦理。 |
| 二、 | 108 學年度新課綱將新住民語列入語文領域,國民小學教育階段,學生將從本土語文、臺灣手語及新住民語文中,依其需求任選一種選修,以每週一節為原則;國民中學應依學生意願選習新住民語文,於彈性學習課程開設。 |
| 三、 | 為使本市國中小學順利聘任優秀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並保障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授課節數,特辦理旨揭甄選,相關重要日程說明如下: |
| (一) | 甄選報名及積分審查: 113 年 6 月 15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至下午 2 時。 |
| (二) | 公告缺額: 113 年 6 月 21 日(星期五)。 |
| (三) | 分發作業: 113 年 7 月 4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 |
| 四、 | 簡章公告於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及桃園市平興國小網站(https://www.psees.tyc.edu.tw/),請自行下載使用,如有相關問題,請洽平興國小輔導室鄭主任(03-4029323 分機 610)。 |
| 五、 | 檢附桃園市 113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聯合甄選簡章 1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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