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本府客家事務局辦理 2024 年「桃園市客家卓越貢獻人員表揚」活動一案,惠請貴校協助廣為宣傳周知,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客家事務局 113 年 5 月 6 日桃客綜字第 11300044671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表揚公告徵件期間自即日起至 113 年 8 月 31 日止,參選方式如下: |
(一) | 自行參選:由參選人以本人名義自行申請。 |
(二) | 推薦參選:由政府機關、學校或政府立案之民間團體(機構)推薦,且應繳附被推薦者親自簽屬之同意書。 |
三、 | 檢附「桃園市客家卓越貢獻人員表揚要點(含報名表)」及「桃園市客家卓越貢獻人員 2024 年參選注意事項」各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