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104 年 9 月 25 日桃檢兆護字第 10419001100 號函辦理。 二、鑑於法務部所頒訂之計畫,為澄清反賄選核心價值,提升公民社會責任,強調將反賄選觀念,深入全國各地方社區、鄰里,以強化民眾拒絕賄選決心,並勇於檢舉賄選;激發在學及社會青年積極參與法務部政策系列活動及相關公共事務,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司法保護驛站( http://www.typb.org.tw/)舉辦「i 幸福-反賄選行腳有獎徵答活動」,請鼓勵學生上網填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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