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本公所辦理「113 年中壢區體育人員參訪觀摩活動」,請貴校轉知有意願參加者報名一案,請於 113 年 7 月 19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以前完成報名,請查照。 |
說明: |
一、 | 為提倡本區體育活動發展及持續推動體育業務,同時獎勵平日協助各項體育活動有功人員之辛勞,並進行經驗與意見交流,本公所特於 113 年(下同)8 月 1 日(星期四)至 2 日(星期五)辦理旨揭觀摩活動。 |
二、 | 每校可提報 1 名現任本區體育教練或協助本區各項體育活動之相關人員(參加人員課務敬請自理),填妥附件報名表後,於 7 月 19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前,免備文以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回傳承辦人。 |
三、 | 隨文檢附「中壢區 113 年體育人員參訪觀摩活動行程」及「中壢區 113 年體育人員參訪觀摩活動報名表」各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