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參加「2025 台灣燈會在桃園-113 年度花燈製作研習」之獎勵調整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局 113 年 5 月 20 日桃教終字第 1130046309 號函及 113 年 6 月 12 日桃教終字第 1130054659 號函續辦(諒達)。 |
二、 | 旨揭實施計畫之第 11 點原獎勵規定:「參加研習並完成作品送件參加比賽者,核予嘉獎 1 次」;考量本市研習人員於暑假期間參與研習之辛勞,並完成作品為本市送件參與全國花燈競賽之付出,將上開獎勵額度提高為嘉獎 2 次,以資鼓勵。 |
三、 | 旨案請各校依實際參加研習、參賽及擔任指導情形,依相關規定辦理核實敘獎。 |
四、 | 檢附修正後 2025 台灣燈會在桃園-113 年度花燈製作研習實施計畫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