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轉知本市辦理「113 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國際標準舞錦標賽」變更比賽場地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體育總會國際標準舞委員會 113 年 8 月 15 日(113)體舞委文字第 006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賽事原訂於桃園住都大飯店辦理,現變更為桃園市北區老人文康中心 3 樓大禮堂(桃園市桃園區三聖路 135 巷 11 號)。 |
三、 | 本賽事其餘事項請依本局 113 年 1 月 23 日桃體全字第 11300009571 號函辦理。 |
四、 | 旨揭賽事最新競賽規程請逕至本局網站(http://www.dst.tycg.gov.tw)-活動訊息區查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