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本局 113 年 8 月 12 日桃教中字第 1130076930 號函暨本市石門國中 113 年 9 月 20 日石國教字第 1130006694 號函辦理。 |
二、 | 為激勵學生對自然與人文環境的關懷,透過分組學習及運用資訊科技,培養學生蒐集分析資料、主動探究及合作學習的能力,以解決或改善生活環境的問題或現象,爰辦理旨揭比賽,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素養導向教育理念。 |
三、 | 旨揭比賽相關資訊如下: |
(一) | 比賽主題:氣候變遷 vs 兒童人權-極端的氣候、難民的守護。 |
(二) | 參賽對象:本市公私立國中小學生採分組競賽。 |
1、 | 國小組:四、五、六年級學生。 |
2、 | 國中組:七、八、九年級學生(設有資優班且資優班總人數達 30 人以上之學校,請務必派一隊參加)。 |
(三) | 比賽網站: http://sthesis.erdc.tyc.edu.tw/SthesisWeb/。 |
(四) | 報名時間: 113 年 11 月 5 日(星期二)至 113 年 12 月 3 日(星期二)下午 1 時止。 |
(五) | 作品上傳期間: 113 年 12 月 11 日(星期三)至 114 年 3 月 5 日(星期三)下午 1 時止,請參賽者於初賽作品上傳截止前一併繳交「著作授權同意書」及「肖像授權同意書」須親筆簽名逕寄石門國中教務處,俾利本市國中小推廣利用。 |
(六) | 辦理方式:採初賽及決賽兩階段辦理。 |
1、 | 初賽:採線上評分, 114 年 3 月 20 日(星期四)公告成績。 |
2、 | 決賽:採現場口試, 114 年 4 月 9 日(星期三)下午 12 時 40 分至 5 時 30 分假石門國中辦理。 |
四、 | 本案比賽請參賽學校務必參加下列 2 項研習: |
(一) | 系統操作說明會暨參賽經驗分享研習: 113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三)下午 1 時 30 分至 5 時 30 分假石門國中辦理。 |
(二) | 專題研究製作要領指導研習: 113 年 12 月 4 日(星期三)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 30 分假石門國中辦理。 |
五、 | 為鼓勵本市學生踴躍參與,積極展現學習成效,本案業已列入桃連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多元學習表現才藝表現項目,並悉依相關規定辦理。旨揭比賽相關資訊未盡事項請詳參實施計畫及比賽網站公告。 |
六、 | 本案於上開說明會、研習、決賽辦理期間,參加人員及工作人員由服務學校本權責核予公假登記,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由本局辦理代課鐘點費預算不足補助作業,並請學校相關人員應在不重複支用原則下支領經費。 |
七、 | 檢附旨揭比賽實施計畫、「著作授權同意書」及「肖像授權同意書」各 1 份。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
副本: | 本局國小教育科 (含附件) 、本局特殊教育科 (含附件) |